土壤機械組成是土壤中礦物質顆粒各級的百分比率,

它反映了土壤礦物質顆粒的大小和數量狀況,影響著土壤對水、氣、養分的含量、保持、供應與熱狀況、耕作性能、發苗性、宜種性等生產性能。


土壤機械組成的分類和劃分標準,分為砂土、壤土、黏壤土和黏土4類12級。


土壤顆粒組成中,直徑>2 mm的石礫超過1%的土壤,根據石礫含量分別定為礫質土或礫石土。

礫質土在描述土壤質地時,在質地名稱前冠以某礫質土字樣,如礫質砂土、少礫質砂土等。

少礫質土礫石含量1%~5%;

中礫質土礫石含量5%0~10%;

多礫質土礫石含量10%~30%。

礫石土:當土壤中礫石含量超過30%以上者,按規定,不再記載細粒部分的名稱,只注明是某礫石土。

其分級標準為:礫石含量30%~50%者為輕礫

石土:50%~70%者為中礫石土;70%以上者為重礫石土。